“自私”到底

“自私”到底

我一直很想跟那些急需經驗的年輕人說,個人創作上,無論走到什麼階段,一定要記住一件事情,那就是要做到極端“自私”。這個自私和我們生活上的自私是不一樣的,生活上的自私那肯定是啥事兒都為自己考慮,只要觸及到個人利益的,都以自己為先,不考慮別人的感受。創作上的自私是說,永遠不要摻雜“為別人”的念頭,永遠不要顧慮別人所說的話對你有什麼影響。如果有真正對你有影響的批評,你可以深刻地反省,除此之外,一切都不要沾染到你乾淨的內心。在創作那一刻,一定要做到,堅決地相信自己的感受的真實性,堅決地做到真實地還原自己的內心,堅決地讓你的歌達到你所要的強度。這幾點如果綜合用一個詞來形容,那就是“自私”。如果一個人不“自私”,那他的作品拿出來就不會特別純粹,不會特別有震撼力,也不會打動人。所以,做到創作上的自私比做到生活上的自私要難千萬倍。你常常就會想,別人覺得《飛得更高》好,那下一張專輯還得整一首這樣的歌出來;別人喜歡《春天裡》,這樣的歌也得有;然後你還會想,我自己還必須有突破,怎麼樣做到突破呢,別人接受的是這個,突破之後還行嗎?所謂創作上的痛苦就是這個,你先得說服自己別人喜歡你什麼,然後你再說服自己去克服那些誰也沒看到的缺點,然後就開始擰巴、糾結,開始總結,開始蛻變,開始產生新的思路……永遠不要去想那些太複習的事情,表達自我就成了。

《信仰在空中飄揚》這首歌是我寫的時間最長的,寫了五年,二十二稿,五年時間裡不斷地在寫、在改。本來它根本就是另一首歌,後來是《信仰在空中飄揚》,再後來又是別的歌,光歌就差不多有十一首,歌詞更別說了,改的次數更多。直到最後的大半年,歌算是定了,旋律、和聲定了,歌詞又開始改,一會兒覺得是極品,一會兒又覺得是狗屎。直到最後一稿,也就是我現在出版的這一稿,寫完之後三個月,沒動沒改,每隔兩個星期看一次,始終覺得它是有價值的東西。看最後這一稿的時候,你會發現實際它的信息量、意象巨大,但是它的氣質特別統一,是一個氣場,你在這首歌裡只能感覺到一種氣場。當時我就是這樣一種狀態,後來我才明白,你必須有這樣的氣場,才寫得了這樣的題目的一首歌。我為什麼要寫五年呢?其實每次我都覺得寫得挺傻的,名兒起得也有點操蛋,有這樣的名兒,內容如果虛弱,就讓人覺得巨傻。

從2000年開始,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情,就是藝術的最高境界就是溝通。當然,重要的事情有很多,舞台表演、歌詞創作、旋律的創作、思想的表達、自我人格的提升,所有這些都包含在音樂中間,但是最重要的,說得簡單點就是溝通。如果把這個問題想清楚,就能把很多自我糾結的東西理順了。這就是為什麼你聽到一個人的歌,他寫的是他的生活,但好像又是在說你,其實你只要能把溝通這件事情做好,就能寫出這樣的作品。如果你寫了一個作品,總覺得這東西是別人寫的,聽起來怎麼就這麼別扭,那首歌就是不好。這裡面沒有多麼深奧的道理,你只要想一想,什麼是好的溝通,什麼是不帶目的的宣泄和溝通就行了。兩個最好的朋友,喝了點酒聊天,一定是讓人覺得特別受用的,而且你還會覺得特別動人的。如果你作品寫完了,自己作為旁觀者去看一下,一看這東西有點裝,那你就趕緊重寫,或者修改。必須自己感同身受,真實地表達自己。這樣才可能實現成功的溝通,這是個前題。

有人說你的生活已經不是那個狀態了,怎麼還寫那樣的歌,又是憤怒,又是痛苦。比如《春天裡》,其實這首歌寫的就是我過去的經歷,能有什麼問題?即使這不是我的經歷,也不會妨礙我寫出這樣的歌。這方面,以前是有很好的例子的。我研究過鮑勃.迪倫、約翰.列儂,尤其是約翰.列儂,他身上是體現得最好的。他在臨死前那四五年時間,毫無疑問是世界上最偉大的藝術家,如果他沒有去世,他和鮑勃.迪倫一定是當今所有不管多牛的藝術家心目中的神。列儂去世前,擁有全世界所有藝術家當中最多的財富,想要什麼有什麼。但是你看他個人時期的作品,比披頭四時期的作品尖銳、鋒利得多。他有必要裝嗎?他能做到和大野洋子在床上一起待三天,讓全世界的記者都來採訪,他有必要裝這個嗎?在他的精神世界裡,富有和舒適並不會阻礙他和別人去討論所有的問題,去體察所有的情感。我也確實看不到這中間有什麼障礙。其實這個問題跟音樂是沒有關係的,它跟一個人的價值觀與世界觀有關係。怎麼看待財富、怎麼看待地位,這都是太老生常談的問題了。對於我來講很簡單,就是我沒覺得我現在不能感受艱苦的生活,當我看到不公平的事情的時候,我一樣憤怒,這種憤怒並不出於可憐,而是我覺得我和當事者想的一樣,“憑什麼呀?!”

這跟我的性格也有關係。很多時候如果不是我的工作人員攔著我,我還是喜歡到小飯館或者外面大排檔什麼的吃飯,在我的概念中這是很自然的,我從來就沒覺得自己到了哪個階段就不應該去哪兒了。可是後來我覺得這樣會給我的工作人員製造很多麻煩,就吃個飯,太累,所以才減少了去這種地方的機會。我覺得這也是藝術家的可悲性,就是在你取得一定成績以後,就會感覺自己很渺小,很受局限,你不能感受生活中那麼多的源泉,因為你已經沒辦法到各種原本你能去的場合了,多可憐啊,我清醒地認識到,在這麼可悲的時候,你再不主動地去補充你的創作元素,肯定不行。所以,我會自覺地體驗,思考一些與我的生命有關的問題,包恬自己的經歷。這樣,在創作的時候,才能保証它有一個真實可靠的情感基礎。試想,如果《春天裡》這首歌所寫的東西連我自己這關都過不了,我不能對裡面寫到的生活感同身受,它怎麼能真正地打動別人呢?

所以,一個人在生活中應該盡量做到無私,不要對自己那點得失斤斤計較,但是在創作中,還是那句話,必須要做到極端“自私”。

http://www.yymp3.com/Play/18179/223909.htm

晚安北京.怒放筆記
汪峰著